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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连忙伸出手 (第1/2页)
他并不是要寻死觅活,只是暂时没有地方可以去,公司没了,房子没了,未婚妻也没有了,他现在一无所有。 他在思考,到底是谁在害他?一对俊男靓女从沈云中⾝边走过,女的随手扔下一枚硬币,言道:“好可怜!”男的疑惑:“有手有脚,哪里可怜?”女的解释:“有手有脚,这才可怜!”男的释然:“正解,⾼见!” 女的骄傲:“多谢,过奖!”沈云中苦笑,自己竟成了别人打情骂俏的材料了,自己好在还是西装⾰履的,哪里像乞丐了? 想到此处,沈云中顿觉心里委屈难耐,长⾝而起,看着这都市里的万家灯火,一个大巨的L里面正在滚动播报着本市的新闻,忽然一条新闻跳了出来:本市第一富豪之子宇文玄成之子,宇文实业集团董事长宇文之昂先生和本市第一美女作家林芷妍姐小举行订婚仪式,天作之合,佳偶仙配,本市各界名流悉数到场庆贺… 沈云中顿时明⽩了谁在害自己,宇文之昂,早该想到是他的,他也是林芷妍的追求者。论实力,宇文之昂的钱比沈云中多,人比沈云中帅,可是林芷妍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沈云中。 因为沈云中和林芷妍有着更多共同语言,他们在炎⻩大学就在同一个系,都喜欢⽟女歌后伊雪漫的歌,林芷妍是伊雪漫粉丝团的团长,而沈云中是粉丝团的赞助商,他们还都曾经为伊雪漫的歌作过词,并且,二人都是《关雎》杂志的特约作家,每期的最佳文章几乎是二人轮流获得。 沈云中没有想到,一向⾐冠楚楚的宇文之昂会使出这么卑劣的手段!“我不甘心!”沈云中仰天怒吼。此时,异变陡生,半空无故生云,漆黑如墨,未几,电闪雷鸣,狂风大作,男女为之魂惊,天地因之⾊变。 黑云翻腾得越发狂野,罡风平地而起,吹得人摇摇欲坠,接着,一条耝若儿臂的闪电脫离苍穹,直袭天桥上的沈云中,附近百丈之內亮如⽩昼,人眼难睁,雷声轰响,耳鸣欲聋。 数秒后,风停雷歇,天地间一切都安静下来,人们惊魂甫定,良久才懂得从地上爬将起来,个个⾝形狼狈,却无心相互嘲笑,仍然沉浸在刚才的惊天剧变当中,不知道是谁喃喃说道,刚才有人被雷劈了… ***经过长达数小时的呆滞状态下的思想挣扎,沈云中终于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自己重生了,因为现在他正站在炎⻩大学生学宿舍5栋311寝室的门口,空荡荡的寝室就像当初他第一次站在这里时一样荒无人烟,他是第一个达到的。 沈云中惊傻了,他用尽全⾝的力气咆哮,老天你为什么要和我开这样的玩笑?我要报仇,我要夺回所有属于我的一切,可是你为什么要把我送到十年前来? 沈云中不甘心,极度不甘心,可是他现在无能为力,都说人定胜天,可是在老天神秘莫测的cao控之下,人连一丝反抗的余地都没有。老天很忍残,夺走了他的一切,还把他打回十年前! 呆坐半天,沈云中就好像一头僵尸,路过的生学不时对他指指点点,考上了国中最好的大学为什么还一副如丧考妣的样子?真是怪事! 忽然,沈云中心神一动,凡事有利有弊,既然回到了十年前,那么所有的一切岂不是可以重来了?以自己多活了十年的经验和“未卜先知”的能力。 宇文之昂不在是隐蔵的敌人,而是任由自己布摆的小丑!林芷妍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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