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_第07部卷六百八十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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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7部卷六百八十四 (第1/5页)

    第07部 卷六百八十四

    独孤良器 良器,德宗朝右司郎中。 放驯象赋(以“珍异禽兽,无育国家”为韵) 皇上御宝历之惟新,阐乾符,发坤珍。德被华夷,敷云雨之广泽;恩及飞走,含天地之全仁。乃却走马以反素,斥驯象而不异。非耳目之可役,同宝玉之遐弃。放之于无人之境,归之于不毛之地。或群或友,伊饮?之无虞;载寝载兴,信生成之自遂。解网之惠无闻,放?之仁克类。然后以儒为林,毓贤哲以为禽;以道为囿,利忠良以为兽。亮功格于人神,至德齐于宇宙。是由化与泽俱,仁与道符。贤为其宝,太康之训不作;兽用不扰,虞人之箴遂无。徇物之情允著,好生之德式孚。可以顺天然,可以遂亭育。既绝燧尾之患,不虞焚身之戮。去狂顾于人寰,徇野心于林麓。伊昔汉氏,惟其晋家。焚雉头之裘于前殿,却千里之马于后车。犹自扬休垂美,有闻无哗。况我一人,温恭允塞。本忽之而勿营,非欲之而复抑。往籍之所未睹,前王之所不克。诚可以怀四夷,柔万国者也。 裴郁 郁,德宗朝尚书左丞。 ?配祭及昭穆位次议 ?之礼,殷周以迁庙皆出太祖之后,故得合食有序,尊卑不差。及汉高受命,无始封祖,以高皇帝为太祖,太上皇高帝之父,立庙享祀,不在昭穆合食之例,为尊于太祖故也。魏武创业,文帝受命,亦即以武帝为太祖,其高皇、太皇、处士君等,并为属尊,不在昭穆合食之列。晋宣创业,武帝受命,亦即以宣帝为太祖,其徵西、颍川等四府君,亦为属尊,不在昭穆之列。国家诞受天命,累圣重光,景皇帝始封唐公,实为太祖,中间代数,既近在三昭三穆之内,故皇家太庙,唯有六室。其宏农府君、宣、光二祖,尊于太祖,亲尽则迁,不在昭穆之数。著在礼志,可举而行。开元中加?九庙,献、懿二祖皆在昭穆,是以太祖景皇帝未得居东向之尊。今二祖已祧,九室惟序,则太祖之位,又安可不正?伏以太祖上配天地,百代不迁,百居昭穆,献、懿二祖,亲尽庙迁,而居东向,证诸故实,深所未安。请下百寮佥议。 请罢孝敬皇帝忌日废务议 谨案孝敬皇帝忌不废务。伏以让皇帝位非正统,亲则旁尊,详考旧章,合同孝敬。其忌日废务请罢。 宗子不得称皇某奏 乃者宗子名御,皆云皇某亲,行于文疏曹署,此非避嫌自卑之道也。谨按《仪礼》曰:“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不称先君。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不得祖诸侯。”此自卑别尊之道也。又《礼记》:“公君有合族之道,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位也。”郑元注云:“族人皆臣也,不得以父兄子弟之亲,自戚于君位,谓齿列也,所以尊君别嫌。”今宗子若以皇字为称首,从数为序亲,诚非卑别尊、不戚君位之义。又按《仪礼》“从父昆弟”即今同堂也“从祖昆弟”即今再从也“族昆弟”即今三从也。圣朝方崇敦叙,宜辩等威,其三从内,伏请依旧,其馀各以祖祢本封为某王公子孙,则亲疏有伦,名理归正。 孟郊 郊字东野,湖州武康人。年五十始第进士,调溧阳尉。郑馀庆镇兴元,奏为参谋。卒年六十四,张籍谥之曰贞曜先生。 上常州卢使君书 道德仁义,天地之常也,将有人主张之乎,将无人主张之乎?曰:贤人君子有其位,言之可以周天下而行也;无其位,则周身言之可也。周身言之可,周天下言之不可也。仲尼当时无其位,言之亦不可周天下而行也,及至著书载其言,则周万古而行也,岂惟周天下而已哉。仲尼非独载其言周万古而行也,前古圣贤得仲尼之道,则其言皆载之周万古而行。阁下道德仁义之言,已闻周天下诵之久矣,其后著书君子,亦当载之周万古而行也,幸甚幸甚。道德仁义之言,天地至公之道也,君子著书期不朽,亦天地至公之道,夫何让哉?是故不以道德仁义事其君者,以盗贼事其君也;不以道德仁义之衣食养其亲者,是盗贼养其亲也。阁下既以道德仁义事其君,闻之天下久矣,小子愿求阁下道德仁义之衣食以为养也,谓之中庸之道。谓之中庸,则敢求也;谓之特达,则不敢求也。小子尝衣食宣武军司马陆大夫道德仁义之矣,陆公既没,又尝衣食此郡前守吏部侍郎韦公道德仁义之矣,韦公既去,衣食亦去。道德仁义显其主张,谨载是书及旧文,又有子遇之书,同乎缄献,轻重可否倾一言,陈谢诚冀于异日。不宣。郊再拜。 又上养生书 天之与人,一其道也,天地不弃于人,人自弃于天。天可弃于人乎?曰不可,人自弃也已。曰人皆弃之乎?曰贤人君子不弃也,凡人弃之可。天有杀物之心,而无弃物之心。则万物莫能生矣。是故君子之于万物,皆不弃也,而冲于身乎?弃其身,是弃其后也;弃其后,是弃其先也。故曰君子之道岂易哉,敢不法天而行身乎?所以君子养其身,养其公也;小人养其身,养其私也。身以及家,家以及国,国以及天下。以公道养天下,则天下肥也;以私道养天下,则天下削也。养身之道,岂容易哉!养其公者,天道养也;养其私者,人情养也。以天道养其人,则合天矣;以人情养其人,则不合天矣。以人情养,其人自弃矣。天道质也,人情文也;天道静也,人情动也。质者生之侈也,静者生之得也,动者生之弃也。文不以质胜之,则文为弃矣;动不以静制之,则动为弃矣。天者水之谓也,人者鱼之谓也。鱼弃水,则蝼蚁得之矣;人弃天,则疾裁之矣。鱼可安于水而不可玩于水,其失也,在乎恣波狼而不回也;人可安于天而不可玩于天,其失也,在乎恣嗜欲而不回也。所谓安于天者,法天之味而食之,食不违于四时也;法天之听而听之,听不违于五节也;法天之明而视之,视不违于五色也。食与视听苟违于天,则疾裁之矣。故曰君子法天而行身也,小人玩天而弃身也。书之座右,嵇康犹有所弃;秦之医和,晋之杜蒯,其亦不书于右,则何以为君子之座哉?良药苦口也,苦口获罪于人,苟或有矣,仁义之获罪于天,未之有也。恩养下将远辞违,书写至诚之言,不胜惶悚之甚。不宣。郊再拜。 赞维摩诘 貌是古印,言是空音。在酒不饮,在色不yin。非独僧礼,亦使儒钦。感此补亡,书谢悬金。 李岩 岩,德宗朝礼仪使判官司门郎中。 谏为肃王造塔疏 坟墓之义,经典有常,自古至今,无闻异制。层砖起塔,始于天竺,名曰浮图,行之中华,窃恐非礼。况肃王天属,名位尊崇,丧葬之仪,存乎简册,举而不法,垂训非轻。伏请准令造坟,庶遵典礼。 妇为舅姑服期年议 谨按《大唐开元礼》五服制度,妇为舅姑,及女子适人为其父母,皆齐衰不杖周。稽其礼意,抑有其由也。盖以妇人之道以专一,不得自达,必系于人,故女子适人,服以夫斩,而降其父母。《丧服传》曰:“女子以适人,为父母何以周也?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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